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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这些领域,有利于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提供更稳定的预期。社会资本一旦踊跃进入,也需处理好与国有资本保持合作的关系。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在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出一批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的项目。这一举措的出台,为民间投资提供了更多选择。
“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进入一些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过去以政府资金和国企投资为主导的投资项目领域,这是我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北京赛迪经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赵文俊说。
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发挥市场活力、促进就业创业,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重要力量。此前,我国鼓励民间投资颇有些“雷声大、雨点小”,民间投资的主要参与范围长期局限在竞争相对充分的领域。
赵文俊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既有利于推动这些领域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进而形成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基础设施一直是民间投资热情较高的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有利于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提供更加稳定的预期。”浙江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说。
此次会议明确提出,油气勘查将扩大对社会资本开放。中国能源网首席执行官韩晓平分析说,我国资源储备总体上较为丰富,但开发进展并不理想。社会资本对于进入油气勘查领域积极性较高,一旦踊跃进入,有望推动我国油气资源加快开发。
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规模一般相对较大。随着民间投资准入门槛的降低和准入范围的扩大,民间投资当如何实现与国有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民间投资的权益又如何得到有效保障?
赵文俊表示,在这些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领域,社会资本完全与国有资本撇清关系难度很大。社会资本进入以后,不同程度上将与国有资本保持合作。在此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张天任建议,目前,我国应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解决包括社会资本如何进入、如何退出、进入后如何管理、经营权和收益权如何分配等在内的关键问题,为民间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完善配套实施细则,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立法,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开展特许经营立法,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打开了新的空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为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需要抓紧对特许经营项目范围、准入标准、决策程序、权利义务和风险分配等方面作进一步研究。
(经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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