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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国资委在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一是中央企业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二是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三是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四是向中央企业派驻纪检组试点。为抓好试点,国资委专门成立了四个专项小组,破解国资国企改革面临的难题。
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国资委选择了6家中央企业作为改革试点企业: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此外,还要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称,为抓好试点工作,国资委专门成立了4个专项小组。由国资委改革局、产权局、改组局和国资委纪委具体负责,分管委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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