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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瓶颈问题,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投入,真正实现助推海南科技型企业成本。
一、 建立政府风险补偿机制,促进科技金融结合
建立政府风险补偿机制,是由政府出资设立,重点支持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确需政策支持的科技企业和项目。在辖区内筛选具有相对优势的协作银行。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以5至8倍系数放大后形成专项贷款。
(一) 资金来源。1、由政府主管部门出资,年资金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2、获得政府风险补偿贷款的企业必须缴纳贷款额度5%的专项贷款补偿金;3、管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自动滚入风险补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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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管理模式。风险补偿资金在协作银行设立专户,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管和专项审计,政府主管部门成立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金融的领导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明确职责,建立资金管理办法,确认风险补偿贷款入库企业、审核资金池代偿和核销情况等。
(三) 运作模式。由风险补偿资金支持保障的贷款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推荐,银行独立审贷”的原则进行业务运作:1、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条件确定风险补偿资金池企业,并择优向协作银行推荐,(下转第三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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