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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安徽胡女士在塞班岛刷了下微信,流量不过200M,就收到了1.6万多元的账单!应该说胡女士还算是幸运的,她的经历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开后,运营商对她进行了费用的部分减免。仍据央广网报道,运营商虽然为她减免了部分费用,但理由是“考虑用户的感觉”,如果其他人有类似经历,却未必会有同样的待遇。
而在2013年,长沙律师刘明曾以消费者身份将中国移动长沙公司告上法院,矛头直指手机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不合理。对此,湖南省律协等单位曾邀约移动、联通、电信参加相关的研讨辩论会,但三大运营商集体缺席。
2014年,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和长沙中院先后作出一审和终审判决,判定刘明败诉。法院认为流量是个信息技术名词,其本身不具有物的特征,流量月底清零不会侵害消费者的财产权利。
对于所谓“信息技术”,每天使用流量的普通网民可能搞不懂,但“流量”究竟意味着什么大家都很清楚,安徽胡女士的故事已经说得很明白:流量就意味着花钱。所以,买了流量到期用不完就作废,也就相当于是白花了钱。
当时,运营商可以以“国际惯例”为借口回应刘律师的主张,但如今总理已经喊话鼓励电信企业推出提速降费方案,实施宽带免费提速,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服务等五项措施,运营商还能继续任性下去吗?
但任性、垄断对运营商而言真的是好事吗?恐怕未必,总理昨天举了一个例子,因为境外漫游费太高,所以很多导游都随身带一个WIFI信号发射器,既方便组织游客,又为他们省了钱。讲技术,或者讲改革的思路,或许会很复杂,但市场的反应就是这么简单直观:因为收费昂贵,出境游客不再用国内运营商提供的流量服务,运营商也就丢掉了每年一亿出境游客这个巨大的市场。
“互联网+”的时代已经到来,政府部门肯定会出台更多鼓励政策,引入社会资本加入竞争,电信市场势必会更加开放。移动、联通、电信应该趁早放下“傲慢与偏见”,别再做“不挤不动”的牙膏,主动地、一次性地撤销不合理条款,不但可以让网民获得好处、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也能扩大自己的市场,别再想着过任性的日子了。
(庞岚 熊颖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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