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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如何解决民营企业反映问题?8月13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专场给出了一份回答——省营商环境建设厅通过建立“全量化”受理、“清单化”督办、“多元化”解决、“闭环式”处理四项机制回应企业诉求,截至目前已办结民营企业各类营商环境诉求8000余件,有效解决了一大批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拖欠账款等难点堵点问题。
在建立“全量化”问题受理机制方面,统筹12345热线、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蓝海营商环境对话会等线上线下渠道,集中受理企业咨询、投诉、举报及建议,搭建规范化企业诉求渠道和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
在推行“清单化”问题督办机制方面,对企业反映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转交承办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对复杂疑难问题,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解决,对推诿扯皮问题强化监督与再监督,压实处置责任。
在创新“多元化”问题解决机制方面,针对典型问题建立了领导领办机制;对跨区域跨部门复杂问题创新了建立法治会诊机制,组织多方力量依法形成解决方案,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力促问题实质性化解。
在强化“闭环式”问题处理机制方面,坚持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满意为第一标准,着力构建问题受理、核实处置、法治会诊、跟踪监督及回访评价的闭环管理体系,持续跟踪督办未达标事项,完善全流程监管。
省营商环境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厅始终将回应和解决民营企业诉求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以“问题解决率”和“企业满意度”为导向,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实现有求必应、接诉即办。下一步,将继续聚焦民营企业关切,不断健全涉企服务长效机制,持续擦亮“海南自贸港为您服务”品牌,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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