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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
五、完善公共服务
《意见》围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化培训、市场开拓、信息化服务等方面,提出强化公共服务措施,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软环境支撑。《意见》确定,对小微企业国际市场开拓活动给予资金补助;每年培训小微企业高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2万名;到2015年,重点培育认定50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争创10个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六、强化组织保障
《意见》在监督落实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除了每条措施均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外,对专项工作还明确了专门的保障措施,如:对各银行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信贷绩效进行了考核评比,督促和激励各银行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家“两个不低于”的要求;强调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政策梳理和宣传、细化操作办法、优化办税流程;充分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作用,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意见》全面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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