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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5日 星期
总第479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之赡养老人篇
 


    2018年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12月13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下简称“扣除办法”)正式发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扣除办法对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在政策及税收管理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养老问题是我国民生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我国有着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在此背景下,家庭承担了重要的赡养老人的责任,有相当一部分普通家庭依然遵循“养儿防老”的家庭理念。因此,减轻老百姓赡养老人的家庭支出负担具有了积极的社会意义。本文根据纳税人在实操中遇到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问题,通过问答形式对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行讲解。


    (1)问:小王父母均未年满60岁(如:父亲年满59岁,母亲58岁),小王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


    答:根据扣除办法规定,被赡养人需要年满60岁,纳税人方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政策,小王父母均未年满60岁,因此小王不能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政策。


    (2)问:小王父亲年满60岁,母亲59岁,小王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政策。小王母亲虽然未满60岁,但小王父亲已年满60岁,因此小王父母一方年满60岁即可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政策。


    (3)问:小王为独生子女,父亲60岁,母亲59岁,小王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金额为多少?如果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根据扣除办法规定,小王为独生子女,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小王每月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金额为2000元。


    (4)问:小王父亲60岁,母亲59岁,小王尚有一弟弟,无收入来源,小王每月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全部额度2000元?


    答:根据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因此小王每月最多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金额为1000元,不可享受全部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金额2000元。


    (5)问:小王父亲60岁,母亲59岁,有小王、哥哥、妹妹共三个子女,妹妹无收入来源,兄妹三人商议由小王与哥哥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是否可行?


    答:根据扣除办法规定,赡养人可以选择均摊扣除额度,即小王兄妹三人每人每月分摊扣除额度666.67元;也可以约定分摊扣除额度,即本例中赡养人共同商议由小王与哥哥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约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同时政策要求小王和哥哥每人分摊的额度均不能超过1000元。


    (6)问:小王父亲60岁,母亲59岁,有小王、哥哥、妹妹共三个子女,妹妹无收入来源,兄妹三人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至从2019年1月开始由小王与哥哥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2019年5月小王妹妹参加工作取得收入,兄妹三人重新商议预采取三人均摊方式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是否可行?


    答:不可行,根据扣除办法规定,赡养人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即2019年由小王与哥哥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三人均摊方式扣除最早需要从2020年1月开始。


    (7)问:小王父亲60岁,母亲59岁,有小王、哥哥、妹妹共三个子女,父母签署了指定分摊协议,指定小王分摊800元,哥哥分摊800元,妹妹分摊400元扣除额度。这种情况下,兄妹三人再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小王与哥哥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是否有效?


    答:兄妹三人约定分摊无效,根据扣除办法规定,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优先于赡养人约定分摊。


    (8)问: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继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9)问: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10)问: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好啦,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篇就暂时学习到这里了。关注“盛瑞税园”,下期内容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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