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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引导我省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我会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海南省企业100强排序发布活动,望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2020海南企业100强
2、2020海南制造业企业50强
3、2020海南服务业企业50强
制造业是指进行实体加工制造的行业。服务业是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行业。
二、申报资格
1、独立法人资格。在海南省境内依法注册三年以上(含),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2、守法经营。近两年来企业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无重大负面情况发生。产品及其企业本身符合国家的产业、安全、卫生、环保以及有关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规定。
3、申报100强和制造业、服务业50强,按照国际和中国企业500强排序通行的方式进行,以2019年营业收入作为入选和排序的基本依据,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4、申报2020海南企业100强,2019年营业收入须达到7亿元(人民币)以上;达到海南100强的企业,可同时申报制造业企业50强或服务业企业50强。
5、申报海南制造业企业、服务业企业50强,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以行业领先度、企业代表性、成长性、带动性等作为入榜重要参考指标。属于制造业或服务业企业均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申报表(各项填报数据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或有关单位认可以后的数据,企业需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简介和典型事例(不少于600字);
4、企业2019年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集团公司可合并报表);
四、申请及联系方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我会研究策划部。申报同时,并将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企业简介600字以内,企业形象、产品或服务图片3张以上,JPG格式,1M以上)打包压缩并注明企业名称,发送至邮箱(907993150@qq.com)联系人:孟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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